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 第 181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优惠原产地管理规定》已于2008年12月25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署 长 盛光祖 二○○九年一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