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12 月 29 日,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 H 型钢和 I 型钢(H Section dan I Section)作 出 第 三 次 反 倾 销 日 落 复 审 终 裁,建议将印尼财政部第24/PMK.010/2019 号公告确定的 11.93%反倾销税有效期延长五年。涉案产品为除热轧、热拔或挤压外未经进一步加工,高度不小于80毫米的非合金 H 型钢和 I 型钢,涉及印尼税号7216.32.10、7216.32.90、7216.33.11 和 7216.33.19 项下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