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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ITC 发布对一次性电子烟及其组件和包装的337 部分终裁

来源:贸法通 发布时间:2024-05-13 18:00

2024 年 5 月 13 日、14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一次性电子烟及其组件和包装(Certain DisposableVaporizer Devices and Components and Packaging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381)作出 337 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4 月 15 日作出的初裁(No.18)不予复审,即列名被告美国VICATrading Inc. d/b/a Vapesourcing of Tustin, CA 为缺席被告。对本案行政法官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作出的初裁(No.20、21)不予复审,即基于同意令,终止对列名被告美国EVO Brands, LLCofWilmington, DE、美国 PVG2, LLC of Wilmington, DE 的调查并发布同意令;对本案行政法官于 2024 年 4 月26 日作出的初裁(No.24)不予复审,即基于同意令,终止对列名被告中国广东ShenzhenFumotTechnology Co., Ltd. of China 深圳市福摩特科技有限公司的调查并发布同意令。美国、中国共 25 家企业为列名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