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8 月 6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 特定电子设备,包括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及其组件和下游产 品 ( Certain Electronic Devices, Including Mobile Phones, Tablets, Laptops, Components Thereof,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the Same,调查编码:337-TA-1376)作出 337 部分终裁:对本案行 政法官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作出的初裁(No.34)不予复审,即基于 申请方撤回,终止对美国注册专利号 11,122,313 第 11-14 和 16 项申 诉,美国注册专利号 9,313,178 第 18 项申诉,美国注册专利号 10,972,654 第 9、10、15 项申诉,美国注册专利号 9,509,273 第 1-3、 7-10、12-14、16 项申诉的调查。美国、中国共 8 家企业为列名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