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9 月 27 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包括中国在内的 13 国的铝型材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享有单独税率生产商/出口商 的倾销率均为 4.25%(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率调整为 0.00%)、不合 作企业倾销率为 376.85%(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率调整为 365.13%)。 同时,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墨西哥和土耳其 4 国 的铝型材作出反补贴终裁,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税率为 14.56%— 168.81%,不合作企业税率为 168.81%,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税率为 14.56%。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对 上述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