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2 月 3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充电电池及其组件(Certain Rechargeable BatteriesandComponents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421)作出337 调查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 2025 年 1 月 8 日作出的初裁(No.11)不予复审,即列名被告中国广东深圳市逸尘运动科技有限公司为缺席被告。中国、美国共 13 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2025 年 2 月 3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充电电池及其组件(Certain Rechargeable BatteriesandComponents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421)作出337 调查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 2025 年 1 月 8 日作出的初裁(No.11)不予复审,即列名被告中国广东深圳市逸尘运动科技有限公司为缺席被告。中国、美国共 13 家企业为列名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