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5 月 5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机动自平衡车(Certain Motorized Self-Balancing Vehicles,调查编码:337-TA-1440)作出 337 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5年 4 月 16 日作出的初裁(No.7)不予复审,即美国Unicorn Network,LLC. d/b/a/ Sisigad, Dover, Del 为缺席被告。中国、美国共5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2025 年 5 月 5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机动自平衡车(Certain Motorized Self-Balancing Vehicles,调查编码:337-TA-1440)作出 337 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5年 4 月 16 日作出的初裁(No.7)不予复审,即美国Unicorn Network,LLC. d/b/a/ Sisigad, Dover, Del 为缺席被告。中国、美国共5家企业为列名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