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7 月 11 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赖氨酸(Lysine)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定吉林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反倾销税为47.7%、黑龙江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反倾销税为 58.2%、其他合作企业反倾销税为53.1%、其他公司反倾销税为 58.2%。涉案产品欧盟CN(CombinedNomenclature)编码为 ex2309 9031、ex2309 9096 和2922 4100(TARIC编 码 为 2309903151 、 2309903159 、 2309903161 、2309903169、2309909651、2309909659、2309909661 和2309903169)。2024年5月 23 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赖氨酸发起反倾销调查。2025年 1 月 14 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赖氨酸作出反倾销初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