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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国家知识产权局事权常见咨询解答

来源:贸法通 发布时间:2025-08-13 15:10

问:商标代理机构拟申请注销,但尚有一些在办商标业务,是否影响注销程序,以及是否影响所代理的商标业务办理?

答:尚有在办商标业务的商标代理机构拟申请注销,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妥善处理未办结的商标代理业务,通知委托人办理商标代理变更,或者经委托人同意与其他已经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签订业务移转协议,在未妥善处理好未办结代理业务前,不会通过商标代理机构注销备案申请。另在商标代理机构注销备案审核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不再受理其提交的商标代理业务申请,但处理未办结商标代理业务的除外(依据:《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