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9 月 15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电子眼镜及其组件和相关充电设备(II)(Certain ElectronicEyewear Products, Components Thereof, and Related ChargingApparatuses (II),调查编码:337-TA-1455)作出337 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作出的初裁(No.9)不予复审,即基于和解,终止对列名被告中国浙江杭州光粒科技有限公司的调查;对本案行政法官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作出的初裁(No.11、12)不予复审,即基于和解,终止对列名被告新加坡Brilliant Labs Limitedof Singapore 的调查,并设定预计结案日期为2026 年12 月21日。2025 年 6 月 17 日,美国 Ingeniospec, LLC of San Jose, California向美国 ITC 提出 337 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违反了美国 337 条款(侵权美国注册专利号10,310,296、12,078,870),请求美国 ITC 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美国、中国、新加坡、德国共 13 家企业为列名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