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11 月 28 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 2025 年第 817 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扬声器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 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 78.3%。涉案产品为重量大于等于18 克,陆地机动车用扬声器。用于机动车仪表板蜂鸣器型类产品除外。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 8518.21.00、8518.22.00 和 8518.29.90 项下的产品。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5 年 11 月 28 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 2025 年第 817 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扬声器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 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 78.3%。涉案产品为重量大于等于18 克,陆地机动车用扬声器。用于机动车仪表板蜂鸣器型类产品除外。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 8518.21.00、8518.22.00 和 8518.29.90 项下的产品。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