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12 月 19 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巴西、印度和越南的硬质空心胶囊(Hard Empty Capsules)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 0.00%-18.71%、巴西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 77.63%、印度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10.66%-26.69%(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 3.68%-19.71%)、越南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 47.12%(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46.24%)。与此同时,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巴西、印度和越南的硬质空心胶囊作出反补贴终裁:裁定江苏力凡胶囊有限公司税率为3.14%、山西吉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税率为 8.81%、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为 6.90%,巴西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为10.67%、印度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为 7.06%、越南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为2.45%。本案涉及美国海关编码 9602.00.1040 和 9602.00.5010 项下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