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1 月 20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特定电子烟油雾化器及其组件和下游产品作出 337 部分终裁,通过复审确认本案存在侵权,对经由被告企业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侵权产品发布有限排除令,并对部分企业发布禁止令,本案调查终止。2024年 2 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决定对特定电子烟油雾化器及其组件和下游产品启动 337 调查。
2026 年 1 月 20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特定电子烟油雾化器及其组件和下游产品作出 337 部分终裁,通过复审确认本案存在侵权,对经由被告企业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侵权产品发布有限排除令,并对部分企业发布禁止令,本案调查终止。2024年 2 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决定对特定电子烟油雾化器及其组件和下游产品启动 337 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