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领域成为中非合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领域,习近平主席分别于2015年和2018年提出中非“十大合作计划”和中非合作“八大行动”,“中非公共卫生合作计划”和“健康卫生行动”位列其中。医药合作是双方落实公共卫生合作计划的重要着力点,由于公共卫生合作涉及疾病防控体系和能力建设、医院等基础设施建设、医护人力资源援助、制药合作等多个层面,本文着重从中非医药投资合作的层面予以分析。
一、中非医药投资合作的基础条件
近年,非洲医药产品消费增长迅速,但医药生产体系能力较弱,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同时出现产业本土化和监管标准一体化等新动向,欧美印地区企业也不断向非洲医药市场深度渗透。中企拓展非洲医药市场虽面临重要时间窗口,但医药投资的竞争和难度也在上升。
(一)非洲医药产品短缺现象突出,政府医疗卫生支出加大
一个地区的疾病图谱决定了该地区的医药产品需求结构。非洲地区医疗卫生条件十分落后,且一直饱受传染病和流行病的困扰,对医药产品需求集中。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第一,传染病高发,公共卫生状况急需改善。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球71%的艾滋病疫情、80%的疟疾死亡病例和绝大多数的结核病死亡病例都发生在非洲。此外,由腹泻、上呼吸道感染导致的幼儿死亡率居高不下、孕产期疾病与营养疾病、脊髓灰质炎和生殖健康等问题也较为严重。
第二,糖尿病、心脑血管等非洲非传统疾病发病率渐增。随着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人口寿命的增长、生活方式的改变以及各地区的快速城市化,慢性疾病(糖尿病、心脏病、呼吸道疾病和癌症)等健康问题也日益增多。数据显示,非洲正在逐渐成为传染病与慢性病的“双重疾病负担区”。
非盟推出的《2063年议程》提出了“完全遏制埃博拉等传染病和热带病、大幅减少非传染性疾病发病率、将非洲人民的人均寿命提升至75岁以上”的发展目标。可见非洲国家已将解决缺医少药问题列入全非发展规划之中。在落实这一规划过程中,既需要非洲国家自身的努力,也需要开展国际合作。
(二)非洲本土医药产能低下,投资市场空间较大
第一,医药产业总数数量少,规模小,药品生产能力低,远远不能满足病患需求。
第二,由于地区经济发展、文化和语言差异,非洲药厂的分布并不合理,60%以上的药厂集中建设在南部和北部非洲国家。
第三,由于非洲整体制药基础较为薄弱,本土所能生产的药品也十分有限。除南非、埃及、阿尔及利亚等少数国家医药工业基础较好外,其他国家生产的药品主要是一些常用药品。同时,非洲医药市场所配套的厂房设计、厂房建设、生产设备、实验室设备、试剂、原材料、铝箔包装,以及其他标签材料等基本依靠进口。
第四,非洲大多数国家药品生产技术水平有待提高。南非和北非国家药品品质均可达到国际标准,非洲其他国家的医药产品质量则良莠不齐,能达到国际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要求的企业不多。
(三)非洲鼓励本地医药产业发展
在过去十年间,尤其是在最近几年来,非洲各国一直致力于促进高质量、可负担药物的可持续性供应和本土生产,采用鼓励医药本地化政策。
第一,在全非层面,2007年,非盟国家元首签署《非洲制药规划》,主要目标在于协调非专利药在非洲的生产,从而促进高质量可负担非专利药的可及性,同时确保经济和技术可行性,包括支持产业发展,以及充分利用国际贸易法中的弹性条款。在2012年7月,非盟成员国的国家元首采纳并通过了《共同承担责任及全球齐心协力在非洲防治艾滋病、结核病和疟疾的路线图》,明确表达了推动本地制药业、加速推进区域协调、增强卫生系统和促进发展领域内新合作形式等愿景。
第二,在次区域层面,部分非洲区域一体化组织也出台了推动非洲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
第三,在国家层面,为鼓励医药制造领域的投资,一些非洲国家制定了专门的支持性政策和特定措施。
综上,非洲地区疾病负担沉重,对于医药产品的需求巨大,但非洲市场80%以上的医药产品依赖进口。进入21世纪以来,在国际社会的帮助下,加之非洲国家政府加大重视与投入,出台了鼓励推动本土医药制造业发展性的政策措施,非洲医药产品支付能力逐步改善。医药产业空白区居多,伴随着人口增长、收入提高,非洲医药市场正在显现巨大的发展潜力,但国际竞争也日趋激烈。
二、中非医药投资合作的现状
中国对非公共卫生的合作,始于20世纪50年代的中国对非医疗卫生援助。出于国家外交战略考虑,经过约60年的发展实践,现已形成以派遣援非医疗队为主,以援建医院、提供医疗设备和药品、培训医务人员等多种中非公共卫生合作模式。而中国对非医药投资合作时间较短,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
(一)中国对非医药投资尚处于起步阶段
据统计,中国医药企业投资非洲的第一个项目是1996年上海医药有限公司(SPC)与苏丹国营医药公司(CMS)在苏丹喀土穆建立的“上海-苏丹制药有限公司”(SSPC)。
到目前为止,共有5家中企在苏丹、科特迪瓦、加纳、尼日利亚、马达加斯加和马里等6个非洲国家投资了6家医药生产企业。总的来说,这6家医药生产企业规模较小,生产的药品剂型较为单一,基本位于非洲“非主流医药市场”国家。可以说,中国医药企业投资非洲处于起步和“探索性”阶段。
(二)国有大型医药企业和海外工程公司为投资主体
从中国对非医药投资主体看,投资非洲的中资企业主要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是国内大型制药集团,如上海医药有限公司、悦康药业和人福医药,它们均具备一定竞争力,已将布局非洲作为企业国际化的重要一站,但医药企业投资非洲的步伐总体比较缓慢。
第二类是海外工程企业。这类工程企业在长期的海外运作过程中积累了土地和社会资源,发现医药行业存在的机会,投资中小型医药生产项目。但总体说来,工程企业投资医药行业存在两方面问题:其一,企业资金实力受限,规模难以做大。其二,工程企业非医药行业“专业选手”,项目后续发展受限。工程企业投资医药项目想获得持续发展难度很大。
(三)医药投资尚未涉足非洲主流医药市场
从中国对非医药投资的区域分布来看,除悦康药业投资的项目在尼日利亚外,其余5个项目所处国家经济体量均较小、工业体系落后。中企对南非、埃及、摩洛哥、肯尼亚等非洲医药生产主要国家并无投资。除马达加斯加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苏丹制药厂外,中国对非投资的其余药厂均设在西非国家,包括加纳、马里、科特迪瓦、尼日利亚。总体来看,西非国家基础设施较为落后,医药行业配套不足,医疗市场有待发育,发达国家和新兴制药大国印度均未采取积极的拓展战略。
综上,中资企业目前的医药投资既不在非洲医药消费的主流市场,也不在非洲医药生产的重点区域。这也充分说明,中国对非医药投资还仅处于起步阶段,未涉足非洲主流市场,也未对非洲现有的大型制药企业进行并购投资,仅在几个边缘市场国家进行了“尝试”。
(四)医药投资项目生产的基础药物以同质价格竞争为主
目前,中国对非洲医药生产投资仍局限于引入基础生产线,以期满足当地的基础药物需求,主要是大输液、抗疟药、消炎药、镇痛药等。从非方因素看,普通大输液的进入门槛较低,生产者较容易扩大规模、上产能,一些西非国家(如尼日利亚)具备一定本地医药生产能力,当地政府正大力促进本地药企通过国际卫生组织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值得注意的是,生产门槛低的药品行业在非洲国家面临着激烈的竞争。
(五)部分中国医药企业有望成为潜在对非医药投资者
从中国商务部数据库统计看,除前述上海医药集团、人福医药等药企在非洲投资生产外,另有17家中资医药企业在非洲经营外贸、销售、售后服务、市场推广和咨询等业务。
对于一些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来说,在非洲建立办事处增加了国际贸易渠道,一旦渠道打通,非洲本身缺医少药的客观条件保证了产品销路。在非洲成功打开销路的企业具备以下特点:一是成功通过了世界卫生组织和其他国际健康组织的预认证,可能或已经进入推荐采购目录;二是和当地的公立医疗系统建立了较紧密的合作关系,为产品找到了稳定销路。
总体来看,近年,在中非医药贸易不断增长的同时,国内医药企业逐渐加深了对非洲市场的理解,一些具备国际竞争力、国际化程度相对较高的医药企业在非洲设立了销售公司,派遣销售代表,开拓了营销渠道,并有少数企业开始尝试在非洲投资设厂进行医药生产、分装和销售。
三、中国对非医药投资面临的主要困难
有关研究和实地调研表明,中国对非医药投资实际上刚刚起步,总体尚处于尝试阶段,但对非医药投资的一些问题已经暴露,有些问题甚至是中国对非医药投资进展缓慢的重要原因,必须引起重视。
(一)中方层面
第一,中国药企自身资金规模、技术实力逊于欧美发达国家,对非洲医药市场控制能力较弱。第二,中国医药监管体系“九龙治水”,对外医药投资促进“群龙无首”第三,中国药企重生产、轻流通,对非投资关键环节投入不足。此外,中国医疗企业对国际公关的重视程度不够,人才储备和能力均显不足,未将进入世界卫生组织等机构的采购目录作为重点工作。第四,中国医药企业过于倚重国内市场,国际市场开拓动力和能力不足。近年,非洲国家检验能力和水平提高也很快,很多国家开始建立自己的检验实验室,或与发达国家合建实验室,监管标准基本照搬自欧美国家。这些都对中国医药企业的国际化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非方层面
第一,中国医药在非洲的市场认可度仍偏低,售后服务体系缺位导致医疗器械市场难以开拓。调研发现,无论是非洲政府层面对中国标准的认可度,还是非洲民众对中国医药品牌的认可度均较低。未来,中国在中非医药标准对接、市场开拓、医疗体系强化对中国医药品牌和标准的培训等方面,均有大量工作要做。
与此同时,非洲国家普遍反映中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向市场积极前移,售后服务体系缺失。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中国医疗器械的设计不符合非洲医务工作者的使用习惯,一些出口或通过援助途径进入非洲市场的医疗器械甚至是中文面板,执行中国电器标准,新产品需在非洲国家经过改造才能使用。其二,医疗器械本身是一个系统产品,表面上销售的是医疗器械,实际上提供的是后续医疗服务,售前培训和售后服务是这一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内容。更重要的是,售后服务体系缺失,一旦中国产品出现故障,无法在非洲当地得到维护。
第二,非洲医药市场“高度割裂”,医药投资难以构建区域市场。非洲54个国家,每个国家都有着自己的医药生产和流通监管体系,且基本不予互认。就认证和市场开拓投入而言,药企在非洲投资设厂与从中国生产基地对非药物出口并无本质区别,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中企投资非洲医药的积极性。
与此同时,多数非洲国家人口少,经济发展落后,对特定药物的市场需求量更为有限。而为了使药物打入任何一个非洲国家市场,均需要按照各国的监管要求,投入大量时间精力和财力去认证、注册、开拓市场。总的来看,尤其在非洲人口和经济体量较小国家,前期投入较大,后续收益较小,这使得中国医药企业即使开展贸易也不愿去开拓非洲市场。而贸易不先行,中企的对非医药投资就缺乏市场认可基础。
第三,非洲基础设施和人力资源短板在医疗投资领域尤为突出,物流、市场体系等均有待完善。
此外,调研发现,非洲本土的医药贸易物流中心建设十分落后,多个非洲国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医药贸易和流通市场,现有医药市场基础设施和卫生条件落后,尤其对于一些需要全程冷链物流的生化药、疫苗等,医药贸易市场体系和物流体系的落后将明显提高医药投资企业的成本和风险。
第四,多数非洲国家市场深陷“低端恶性竞争怪圈”,新药市场开拓难度大。除南非、埃及等非洲大国外,多数非洲国家医药市场均存在低端药、旧药恶性竞争的现状。也就是说,中企与发达国家企业之间、中企相互之间,在非洲竞争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在旧药市场恶性竞争。
而事实上,中国药企未来真正发展空间大的是中低档新药品种,如果能进行合理推广,使非洲医疗市场和患者接受新药,市场潜力将非常巨大。
(三)国际竞争层面
目前,非洲销售的医药制品来源为以下3种:
第一是发达国家的大型医药企业(约占非洲医药市场份额的70%),垄断了高端药品市场。
第二是发展中国家(不包括非洲的国家)的医药企业(约占非洲医药市场的20%)。近年,巴西、印度和中国的制药业发展迅速,积极开拓对非洲医药出口和在非洲的药品生产。其中,知名的印度企业包括南新、阮氏等国际化制药企业。同时,印度药企在非洲市场开拓力度大,印度药厂深度渗透,非洲国家很多大的私营药房均为印度人开设。未来中国中低端药物领域将在非洲面临来自印企强力竞争。
第三是非洲本土制药企业(约占非洲医药市场的10%)。非洲本土药企绝大多数虽为小规模的私人企业,竞争力较低,但需要注意的是,近年,非洲国家对医药行业的战略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深化,非洲国家开始不断提出医药产业本土化生产的要求。未来中国开拓非洲市场的难度面临上升。
因此,随着欧、美、印企业不断向非洲医药市场深度渗透,垄断公立市场订单,中国医药企业未来投资非洲的竞争和难度都在上升。可以说,未来几年是中国医药企业进入非洲市场的“战略时间窗口”,中企如不抓紧布局,中国医药产业将失去一次国际化的重要机遇。
四、拓展中国对非医药投资市场的对策建议
如前所述,中国对非医药投资尚处于起步阶段,未来行业前景和战略意义重大,当前宜多措并举,抢抓机遇,支持企业提升对非医药投资规模和层次。
(一)搭建部际协调机制,抢抓医药产品国际化战略机遇
第一,加快建立“中国医药国际化促进中心”,协调推动医药国际化进程。建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卫计委、发改委、商务部、外交部、海关总署等相关部委联合成立部际协调机制,并设立“中国医药国际化促进中心”,以实体机构促进对外医药投资和贸易。
第二,加强与国际组织、非洲区域性组织和非洲国家政府的标准、认证协调。由该中心负责,在政府层面上强化与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机构在医药预认证(PQ)世界卫生组织预认证体系是被全球广泛认可的药品资格认证系统。一旦某家公司或某个产品通过这一认证,即可参与国际组织在全球的产品采购投标。目前,非洲80%的药品供应通过这一流程采购。
第三,加强对非医药贸易和投资规划,抓紧布局。加强对非洲医药市场的研究和跟踪,摸底非洲主要国家市场容量、竞争形势、监管政策、准入门槛、优惠政策、基础设施等各种软硬条件,尽快制定对非医药贸易和投资规划,确定重点国别或区域,抢抓战略机遇。
(二)将医药产业作为“国际产能合作”重点领域,提升中非医药投资合作层次
第一,建议将医药产业作为中非“国际产能合作”重点领域,加大对对非医药投资的支持力度。目前,中国将东非的埃塞俄比亚、肯尼亚和坦桑尼亚列为“国际产能合作”战略的先行先试国家。未来,中方可将医药行业整体作为中非产能合作的重点行业,提升政策支持力度。
第二,支持企业布局非洲疫苗行业,助力提升中国在非政治影响力。当前,非洲国家疫苗市场主要被西方国家及其药业巨头控制,国际疫苗和免疫组织——全球疫苗免疫联盟(GAVI)——也更多代表西方药企利益,非洲国家具有多元化疫苗来源的现实诉求。而中国目前是世界上最大的疫苗生产国,建议将疫苗行业作为中国对非医药投资的重中之重,加大对前期投入、研发和认证的支持。
(三)选择重点非洲国家,探讨打造“非洲药房”的可行性
第一,借鉴印度医药产业发展经验,探讨打造“非洲药房”。“世界药房”印度医药产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政府在专利制度、监管政策、国际协调等方面对仿制药的支持。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当一国公共卫生系统受到某种疾病的严重威胁时,可以激活“强行仿制条款”,该国政府可向WTO申请持有相关药物专利的企业允许该国企业生产其原研药。在非洲,艾滋病、疟疾、结核病、埃博拉疫情等传染病的严重程度已经足以激活该条款。建议中方选取基础设施相对较好的非洲国家,开展专利和强仿制度的深入调研,探讨打造“非洲药房”的可能性。
第二,关注非洲主流医药市场国家的并购机会。近年,印度、中东和南非企业通过并购非洲本土医药企业,实现了在非洲的快速成长,而中国医药企业对非投资尚未进入非洲主流市场国家。中方未来可鼓励有条件的医药企业,关注南非、埃及、肯尼亚、尼日利亚等国的医药企业并购机会,包括发达国家药业巨头在非药企及其品牌,尽快跻身非洲主流市场。
第三,探索在非洲国家建立医药工业园区或大型医药企业的可行性。中国对非投资的医药企业目前均为小型药企,产品单一,难以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未来中方可探讨在基础设施和医药专利制度等具备相对优势的国家,由国内大型医药企业牵头,建立医药工业园区或大型医药生产基地,整合医药产品研发、生产、包装、物流等上下游企业,争取优惠政策,加大非洲市场开拓力度。
(四)积极援助非洲国家区域性药品监管机构,支持建立泛非或非洲区域性药品标准
第一,积极援助、参与“非洲药物管理协调计划”(AMRHP)的制订和实施。近年,非盟在世界卫生组织、盖茨基金会、世界银行、美西方政府等支持下,推进制订非洲统一的非洲药物管理协调计划。因此,中国应尽快以资金援助、技术支持、专家派驻、专业人员培训等方式参与非洲药物管理协调计划的制订和推进,并力促将中国医药标准与非洲医药标准实现互认互通。
第二,积极参与非洲区域性医药标准的制订。目前,东非经济共同体五国正在推进医药标准统一和检验结果、证书互认,有望实现药品统一流通。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ECOWAS)十二国也已处于“区域性医药统一认证准入项目”的初级阶段。另外,南部非洲四国(津巴布韦、赞比亚,博茨瓦纳、纳米比亚)建立了相关协调机制,已经开始谈判医药标准统一互认。未来中国应积极参与、援助这些区域性医药标准统一项目,力促中国医药标准与非洲相关区域性医药标准互认互通,为企业进入非洲市场提供“终南捷径”。
(五)加强对医药投资项目的资金支持,提升企业的投资能力
第一,探讨设立对非医药投资风险补贴资金,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探讨由财政出资,建立对非医药投资风险补贴资金(财政补贴性资金,而非投资资金),为对非医药投资项目,尤其是高规格医药、疫苗项目等进行支持,补贴其市场调研、前期研发、认证注册、渠道开拓等方面费用,为企业分担投资风险。
第二,探讨设立政策性“中国医药国际化促进基金”,并委托专业机构管理。当前,印度等国正抓紧布局发展中国家市场,并且在发达国家市场也已占据一席之地。有鉴于此,中国医药产业国际化亟待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否则将失去这一战略领域。建议中方探讨设立政策性的“中国医药国际化促进基金”,以股权投资模式支持企业开展海外医药投资和并购,开拓国际市场,并借助中非发展基金等现有专业对外投资团队管理,提升投资效率。
第三,鼓励金融机构创新融资产品,支持企业投资非洲医药行业。针对医药行业前期投入大、检验与认证周期长等特点,中方可鼓励国家开发银行和各商业银行创新融资产品,制定特别的融资政策增加对这些企业融资需求的供给,积极设计业务品种和模式,为对非医药投资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探索企业以境外股权、土地等做抵押,由境外银行出具保函的“外保内贷”融资模式。
第四,进一步提升中非发展基金实力,支持成立“对非医药投资子基金”。即顺应非洲发展大势和中非合作需要,发挥中非基金已有投资团队、品牌和影响力优势,快速提升中国对非医药投资层次;鼓励中非发展基金创新投资工具,如通过债务性融资工具等,支持非洲投资企业发展;给予中非发展基金更多政策支持,例如中非基金相关投资项目在境内上市时,豁免其国有股转持义务,提高中非基金的投资和退出效率。从资金、人才、政策等方面积极支持中非发展基金成立“对非医药投资子基金”,以商业化方式联合中企投资非洲医药行业。
(六)打造中国医药产品的国际品牌,提升非洲市场对中国医药的认可度
第一,支持中国医药企业参加各种国际卫生产品展会。中方相关部门根据展会的级别和实际效果,为参展企业承担一定比例的参展经费,以此鼓励中国医药企业积极参展,扩大自主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二,资助中国医药企业在重点国家或潜在目标市场的广告投入。如为企业负担一定比例的国际广告投入,或以广告方案招标或评比奖励方式等进行。
第三,国内财税体系要支持中国医药的自主品牌销售。鼓励提升制成剂、品牌药的销售比例,根据制造业企业的自主品牌的销售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收抵免等鼓励措施。
第四,引导国际主流媒体宣传中国医药产业的成就和成功案例。如前所述,非洲医药市场存在低端药、陈旧药恶性竞争的怪圈。中企生产大量的中低档新药品种,如果能进行合理推广,使非洲人接受这些廉价、实用新药,将存在巨大的市场空间。
(七)引导医药企业共建共享非洲售后服务体系,着眼长远开拓非洲市场
第一,引导医药企业共建共享非洲售后服务体系。一方面售后服务体系不可或缺,另一方面存在非洲现有市场规模不足以支撑各家企业自建售后服务体系的情势。鉴此,中方可考虑通过政府或行业协会进行协调,搭建中国医药非洲售后服务平台,各企业共享服务,分担成本,解决售后服务问题,同时贴近市场,根据客户的售后反馈调整包装、设计等,不断贴近当地需求。
第二,支持医药企业在重点非洲国家建立售后服务网点。对于对非出口规模较大的医药企业,尤其是医疗器械企业,中方相关部门应鼓励其在重点非洲国家构建售后服务网络,提升自主品牌影响力。
(八)投建非洲医药物流中心,助力完善非洲医药供应链
第一,探讨成立高规格非洲医药物流企业,支持中国医药在非洲的认证、推广、营销、配送等。即投建高规格、高标准的非洲医药物流企业,协助中国厂商在非洲国家注册医药产品,开拓非洲市场;或从政府层面争取非洲国家政府对该物流企业的“特别认证”,凡是通过该物流企业包装、分销的医药产品,在认证方面享受“绿色通道”或“快速通道”,帮助中国医药快速进入非洲市场、打开局面,同时也有助于保障中国医药产品的质量。
第二,投资建设非洲医药贸易中心。前已述及,非洲医药贸易市场条件落后,可引导中国医药物流企业投资枢纽国家医药贸易、仓储和交易中心,以改善非洲国家商业基础设施条件,提高供给效率。同时,中方可考虑为医药贸易中心申请保税区资格,便于药品的分装和转口贸易,以辐射周边国家。可使中国药企有效完善部分非洲国家的医药供应链状况,降低投资项目运营和生产成本,抓住投资机会。
(九)强化政府支持和服务,提升中国医药企业海外市场开拓能力
第一,为企业通过国际组织认证提供技术支持和国际协调支持。调研显示,中国医药企业在与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进行交流时,缺乏沟通对话能力和经验。但中国医药企业要想快速实现国际化、进入非洲市场,必须借助国际机构的渠道,即指导、协助中国医药企业进入联合国的推荐目录,取得推荐供应商资格,以便获得国际机构和非洲国家政府的大额订单。
第二,争取与非洲重点国家实现医药标准互认。即借助中非合作论坛、双边政府交往、高访等平台,与南非、尼日利亚、埃及等非洲主流医药市场国家商洽推动医药标准互认,为中国医药进入非洲市场排除制度障碍。
第三,强化对医药企业的“走出去”培训和指导。医药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面临区域和产业环境复杂、行业结构复杂且变化快、地区差异性显著、受法规政策影响很大等挑战,由此建议有关部委以及行业协会对医药企业进行系统性的联合培训和指导,在战略、运营、法律等方面给予企业帮助。
第四,提供非洲医药产品注册指导。调研表明,产品注册是中国医药企业走向非洲的关键难题之一;市场割裂,注册流程和标准各不一致,法规不一,语言不通,都给医药企业带来困扰。因此,建议中方有关部委加强对中国医药企业走向非洲的注册指导和技术支持。
第五,加强市场开拓信息服务。目前,多数非洲国家尚难觅中国医药产品代理商身影,中企仍在依靠展会、业务考察甚至电子邮件进行零散的市场开拓。故,建议中国政府有关部委或行业协会建立动态跟踪、监测与发布体系,做好信息保障工作,组织摸底国际机构和慈善组织采购招标程序,收集并及时提供医药产品国际招标信息;了解非洲医药物流和渠道结构,充分排查潜在业务合作伙伴、进口商、当地经销商、批发商,研究当地政府政策等,编制《中国医药企业服务非洲市场指南》,为企业开拓非洲市场提供系统信息支持。
(十)尝试医药领域投援结合,发挥中国传统优势
第一,将援建医院及相关基础设施、派驻医疗队等与医药投资和贸易结合起来。试点援建医院由中国企业运营模式,提升中国医疗技术、医药产品的使用比例。中国援建的公路、电力、供水等基础设施项目等均可考虑结合医药投资项目进行选址和建设,节约企业长期成本。经过50多年的发展,中国援非医疗队已形成了长效稳定的工作制度和机制,未来可进一步加大医疗队派驻和药品配备力度,充分利用医疗队渠道资源,宣介中国的廉价实用药品,引荐医药项目投资机会。
第二,提升对非洲医务工作者培训力度。中国医药产品走进非洲,离不开非洲本土医务工作者的认可和参与。近年,中国加大了对非洲留学人员的教育支持力度,未来可考虑提升医药学科非洲留学生的比例,使非洲医生和医学教育者从根源认可中国医疗标准、技术和产品。
(十一)加强对中国医药企业国际经营行为的监管,规避声誉风险
第一,加强与非洲国家的医药监管技术合作。加强对非盟、次区域组织、非洲国家医药监管机构的技术援助,有利于推行中国标准,为中国医药产品进入非洲创造良好的监管与政策环境。考虑由行业协会牵头组织,中方可与国际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或独立设计针对在非的中国医药产品检测中心,并与当地的药监部门实现合作关系,出具权威的检测或验证报告,确保对非医药产品的质量安全,与当地正规流通渠道相衔接。
第二,探讨建立中非医药合作“白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并与非洲国家医药监管机构共享相关名单。即对于有实力、讲信誉的中国医药企业,建立“白名单”,在出口、对外投资审批过程中给予免检、快速审批等“绿色通道”,确保有质量的中国企业和产品能快速进入非洲市场;针对在过去出现过质量问题,或存在声誉风险隐患的中国医药企业,建立“黑名单”,在整改完善前,严禁其开展对非医药出口或投资。
来源 | 西亚非洲
作者 | 迟建新,中非发展基金党委书记、董事长、高级工程师,iCover平台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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