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氯乙烯:中国发起反倾销期终复审调查
中国商务部决定自5月31日起,对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四氯乙烯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本次复审的倾销调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来源:中国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甘氨酸:美国作出双反产业损害终裁
5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甘氨酸(Glycine)作出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同时对进口自日本和印度的甘氨酸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美国商务部将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甘氨酸颁布反补贴税令,对进口自日本和印度的甘氨酸颁布反倾销税令。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2922.49.4300和2922.49.8000项下产品。
铅笔和彩笔:土耳其作出反规避终裁
5月25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19/14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铅笔和彩色铅笔(土耳其语:kurşun kalemler ve kurşunboyama kalemleri)作出反规避否定性终裁,故不将中国铅笔和彩色铅笔的现行反倾销措施扩大至原产于或进口自埃及的涉案产品。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9609.10。
(以上2条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