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氨酸钠:美国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调查初裁
8月3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谷氨酸钠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调查初裁,涉及的28家企业均获得40.41%的普遍税率,包括宝鸡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福海工贸有限公司、福建省建阳武夷味精有限公司、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齐鲁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东北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922.42.10.00、2922.42.50.00、2103.90.72.00、2103.90.74.00、2103.90.78.00、2103.90.80.00、2103.90.90.91。(来源:石化国际贸易)
无缝碳钢管:巴西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8月30日,巴西经济部发布第543号令,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缝碳钢管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详细税额如下表所示。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7304.19.00。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