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预警:铝管、窗帘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9-11-15 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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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阿根廷生产与劳工部在《官方公报》发布决议,对原产于巴西和中国的铝管作出反倾销初裁并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其中,对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以FOB价征收69.03%的临时反倾销税。本案涉及南共市海关编码7608.10.00和7608.20.90项下产品。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四个月。 印尼保障措施委员会近日对进口窗帘(包括帷帘)、百叶窗、床帷及其他装饰用织物制品作出保障措施初步裁决,建议对涉案产品征收41,083印尼盾/公斤的临时保障措施税,有效期为200天。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6303.12.00、6303.19.90、6303.91.00、6303.92.00、6303.99.00、6304.19.90、6304.91.90和6304.92.00。进口自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不适用上述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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