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大陆的过硫酸盐(包括过硫酸一硫酸钾)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大陆涉案企业征收反倾销税:上海爱比西化工有限公司为0%,优耐德引发剂(上海)有限公司为24.5%,中国大陆其他企业为71.8%,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
1月1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大陆的过硫酸盐(包括过硫酸一硫酸钾)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大陆涉案企业征收反倾销税:上海爱比西化工有限公司为0%,优耐德引发剂(上海)有限公司为24.5%,中国大陆其他企业为71.8%,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