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非电动三轮车作出反倾销初裁,对涉案产品征收离岸价24%的临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南共市海关编码为9503.00.10。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