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发布决议,为对抗冠肺炎,决定:暂停对原产于中国的容量为1毫升、3毫升、5毫升、10毫升或20毫升、带针或不带针的一次性注射器征收反倾销税;暂停复审申请直至2020年9月30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9018.31.11和9018.31.19。
3月25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发布决议,为对抗冠肺炎,决定:暂停对原产于中国的容量为1毫升、3毫升、5毫升、10毫升或20毫升、带针或不带针的一次性注射器征收反倾销税;暂停复审申请直至2020年9月30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9018.31.11和9018.3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