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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麦:中国作出反补贴调查最终裁定

来源:中国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发布时间:2020-05-20 07:32

5月18日,中国商务部公告称,自2020年5月19日起,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征收反补贴税,反补贴税率为6.9%,有效期5年。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10031000和1003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