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高密度光纤设备及其组件(Certain High-Density Fiber Optic Equipment andComponents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194)作出337调查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0年9月16日作出的初裁(Order No.19)不予复审,即终止本案对美国专利号10,120,153第1、10项申诉和8,712,206第14项申诉的调查。
10月2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高密度光纤设备及其组件(Certain High-Density Fiber Optic Equipment andComponents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194)作出337调查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0年9月16日作出的初裁(Order No.19)不予复审,即终止本案对美国专利号10,120,153第1、10项申诉和8,712,206第14项申诉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