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韩国、泰国、越南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Passenger Vehicle and Light Truck Tires)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韩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14.24%~38.07%、泰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13.25%~22.21%、越南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00.00%~22.27%、中国台湾地区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52.42%~98.44%。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1年5月13日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0年12月3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韩国、泰国、越南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Passenger Vehicle and Light Truck Tires)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韩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14.24%~38.07%、泰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13.25%~22.21%、越南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00.00%~22.27%、中国台湾地区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52.42%~98.44%。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1年5月13日作出反倾销终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