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特定无人机及其组件(337-TA-1133)作出337调查部分终裁:否决应诉方提出的申请,即关于修改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的申请。中国广东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大疆百旺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香港智翔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列名被告。
1月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特定无人机及其组件(337-TA-1133)作出337调查部分终裁:否决应诉方提出的申请,即关于修改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的申请。中国广东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大疆百旺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香港智翔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列名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