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电子设备,包括流媒体播放器、电视、机顶盒、遥控器及其组件(调查编码:337-TA-1200)作出337部分终裁:对2月2日作出的初裁(No. 44)不予复审,即基于撤回终止对美国专利号7,696,514和9,911,325的调查。
2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电子设备,包括流媒体播放器、电视、机顶盒、遥控器及其组件(调查编码:337-TA-1200)作出337部分终裁:对2月2日作出的初裁(No. 44)不予复审,即基于撤回终止对美国专利号7,696,514和9,911,325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