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特定视频处理设备及其组件和数字智能电视及其下游产品(调查编码:337-TA-1222)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月19日作出的初裁(No. 34)不予复审,即基于申请方,终止本案对美国注册专利号8,832,297第7-8和16-17项申诉的调查。
3月1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特定视频处理设备及其组件和数字智能电视及其下游产品(调查编码:337-TA-1222)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月19日作出的初裁(No. 34)不予复审,即基于申请方,终止本案对美国注册专利号8,832,297第7-8和16-17项申诉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