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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以色列使馆调整部分类别赴华签证申办要求

来源:中国侨网 发布时间:2022-06-22 11:29

自即日起,中国驻以色列大使馆将进一步调整和简化部分类别赴华签证申办要求。其中,乘务签证(C),家庭团聚、长期/短期探亲、私人事务类签证(Q1、Q2、S1、S2),人才签证(R)和工作签证(Z)可按疫情前要求正常办理,不需要邀请函;交流、访问、考察类签证(F)和商业贸易活动签证(M)仍需提供目的地省级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或商务厅等单位签发的邀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