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1403/QD-BCT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聚丙烯薄膜塑料制品作出反倾销第一次期中复审终裁,决定调整部分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其中,对中国产品调整后的税率为9.45%~23.71%。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3920.20.10和3920.20.91。
近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1403/QD-BCT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聚丙烯薄膜塑料制品作出反倾销第一次期中复审终裁,决定调整部分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其中,对中国产品调整后的税率为9.45%~23.71%。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3920.20.10和3920.2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