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年度税收改革报告,在企业对国家税收贡献方面,智利、哥伦比亚和墨西哥在拉丁美洲国家中位居前列。其中,智利贡献率最高,企业所得税收入占GDP的24.3%;哥伦比亚和墨西哥分别为23%和20.1%,较此前出现上升。但按地区来看,拉美国家和地区的企业所得税收入占其GDP比重整体仍偏低,远低于OECD成员国34.1%的平均水平。除拉美各国、爱尔兰和土耳其以外,其余所有成员国企业所得税收入占GDP比重均在25%以上。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年度税收改革报告,在企业对国家税收贡献方面,智利、哥伦比亚和墨西哥在拉丁美洲国家中位居前列。其中,智利贡献率最高,企业所得税收入占GDP的24.3%;哥伦比亚和墨西哥分别为23%和20.1%,较此前出现上升。但按地区来看,拉美国家和地区的企业所得税收入占其GDP比重整体仍偏低,远低于OECD成员国34.1%的平均水平。除拉美各国、爱尔兰和土耳其以外,其余所有成员国企业所得税收入占GDP比重均在2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