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网站 12月 29日消息,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印发《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直接投资于鼓励类投资项目,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实行递延纳税政策,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
据财政部网站 12月 29日消息,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印发《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直接投资于鼓励类投资项目,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实行递延纳税政策,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