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最新《一般数据保护法案》于 2018年 5月 25日正式生效,标志着欧盟对个人信息保护及其监管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驻德国代表处为在德中资企业举办讲座,妥善应对新法案。总体来看,企业需注意以下四点事项:一是影响范围广。无论企业是否处于欧盟境内,只要在欧盟开展业务,就会受到该法案约束,包括面向欧洲市场的中国电商、甚至中国企业与欧洲子公司的数据沟通都将受到约束。二是处罚力度大。对未采取技术或管理措施以避免、降低隐私侵权损害风险的企业,最高可罚款1000万欧元或全球营业额的 2%(取高者 );对违反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基本原则以及没有保障数据主体权利的企业,最高可罚款 2000万欧元或全球营业额的 4%(取高者 )。三是法律风险提高。新法案对企业在欧洲经营的合规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对中小型企业的合规性运营有显著影响,如不能及时调整和应对,一旦涉嫌违反新法案规定,就可能被用户、竞争对手、监管机构告上法庭。驻德国代表处认为,贸促系统可利用自身优势,通过培训或宣传,提醒中国企业合规经营,尽早按照新法案要求完成合规性工作,规避政策性风险,谨防“信息与数据保护”这一事由被竞争对手甚至审查机构滥用,成为实施双重标准、构建新式贸易壁垒的借口,为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中国贸促会驻德国代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