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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西安市分会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内容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对外贸易工作的方针,开展全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促进。

2、参与研究制定全市国外招商引资规划;参与全市大型的招商引资活动,建立国际招商引资资料库;协调市内企业与外放资金、技术、人才的合作,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服务。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经贸界、商协界和其它经贸团体以及有关国际经贸组织的联络工作;与外国有关贸促机构签定经贸及技术交流,合作协议、协定;邀请和接待外国经贸界人士和代表团来西安访问(包括随外国元首或政府首脑来访的企业家代表团);组织我市经贸、金融、法律代表团、企业家代表团、商会代表团、贸促会代表团和市政府授权的高级代表团出国(境)访问和考察;参加有关国际组织及其活动;组织、参加或与外国相应机构联合召开有关经济、贸易、技术、文化、金融合作和发展方面的国际会议。

4、发展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的博(展)览会组织的联系;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全市有关出国经贸展览和国外来西安展览等有关事项;代表西安参加国际展览局的活动,组织西安企业参加世界博览会及国际贸易展览会;组织和接待外国、港、澳、台地区来西安举办的经贸、技术展览会。

5、进行经济贸易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工作;建立国内外的经贸信息网络,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经济技术合作和贸易方面的信息、咨询服务;编辑出版发行对外经贸信息资料。

6 、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界有关情况和意见;研究经济领域的有关问题,向企业提供参考意见。

7、指导、协调市内各地区支会、行业支会的工作,为各分支机构和会员企业以及市内其它企业提供国际贸易、经济法规、金融、保险、知识产权和外语等培训服务。

8、为国内外经贸企业和组织提供有关国际贸易、金融、投资、技术转让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承办中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可行性分析、评估及法律顾问工作;在中国国际商会有关组织的指导下,调解涉外经贸纠纷,接受委托代理国际经济贸易仲裁事务;出具西安市出口商品原产地证明书,签发和认证对外贸易和货物运输业务的文件和单证;接受委托,代理中国企业在国外或外国公司和个人在西安办理出口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工作,办理知识产权及技术贸易的咨询、争议等法律服务工作。

9、管理在西安市的海外商会、协会及其办事机构;协调全市各类协会、商会的对外经贸活动;办理暂准进口货物海关单证册(ATA)。

10、承担市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11、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西安调解中心的主要职责:主要依据中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调解规则对外贸易、金融、投资、知识产权、技术转让、工程承包及其他商事争议进行调解并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组织企业参加2016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用品展览会暨“一带一路”绿色食品用品展览。

2、承办2016中国西安国际汽车工业展览会。

3、完成第二十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暨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大唐西市文化分会、丝绸之路商品贸易展的组织协调和招展工作。

4、完成第五届“中国西部跨国采购洽谈会暨中国(西安)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西安分团的组织协调和招展工作。

5、举办2016第三届中国西部(西安)电子商务博览会。

6、举办香港税务、劳动法、商标法讲座交流会。

7、完成一般原产地证书3600份,优惠原产地证书60份,国际证明书300份;完成代办领事认证300份,发票认证400份,ATA单证册15份。

(三)基本情况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西安市分会属行政机构。

1、人员情况:按照2015年机构改革(市编办)文件精神,我会行政编制20人,实有在职人数27人;外聘人员6人;退休人员4人。

2、资产情况: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会资产总额为275.7万元;

3、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财政拨款行政单位。

(四)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西安市财政预算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西安市市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市财发〔2007〕771号)、《关于下达2016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市财发〔2015〕222号)、《西安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发〔2007〕161号)和《西安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市财发〔2007〕871号)文件规定,并根据我会2016年工作目标任务情况,坚持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科学规范原则。




相关附件:

2016年公开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