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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市贸促会党组关于李延晓同志非领导职务任职的通知

各部室:

根据《西安市贸促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编发〔2015〕123号)文件规定,按照《西安市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有关要求,经2017年2月13日中共西安市贸促会党组会议研究,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2017年3月14日市组公办任〔2017〕6号复函,决定确认李延晓同志行政职级为副调研员。

特此通知。

中共西安市贸促会党组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