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文件发布/ 规范性文件/ 正文

西安市贸促会 关于印发《出差审批制度》的通知

来源:市贸促会 发布时间:2015-01-15 10:57

各部室:

根据市财政局《西安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市财发〔2014〕198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制定我会因公出差审批制度,请各部室遵照执行。

一、  因公出差的范围:

包括因公需要工作人员外出(赴省外、省内、市内)参加会议、培训以及赴国(境)外出访、开展国际经贸交流活动等。

二、  审批程序

所有因公出差需有正式文件或来函等,由办公室收文后,按照公文办理流程,由会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相关人员方可办理出差手续。

三、  财务报销

报销差旅费要严格执行《西安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标准,财务人员、办公室在审核出差票据时,要求附领导批示(或复印件),方可报销,否则不予审核报销。

西安市贸促会

201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