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动态/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专项资金审核时限的说明

西安市境外经贸对接活动补助专项资金是一个即时性项目,项目的有效期限与境外活动的时间是一致的,就是指每次境外经贸活动结束后,项目即时完成。我会的主要工作就是对符合条件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汇总初审,后报财政局审定,再由财政局进行统一拨付。不存在实地考察等工作。

根据西贸促发[2017]28号文件规定,我会按时对符合条件的4个西安经贸交流团组,27家随团出访企业资料进行汇总初审,并及时报送市财政局审定。经审定,共计下达补助资金53.94万元。


西安市贸促会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