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贸促会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
出证认证业务网上办公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西安市委市政府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同时保障我市外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及时办理出证认证业务,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网上办理出证认证业务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原产地证企业端自主打印
疫情期间,推荐企业申请开通自主打印功能,配置任一型号彩色激光打印机,可实现“足不出户、自主打印”。这是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配合,可以减少企业人员外出,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也提高工作效率(企业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申请表见附件,实现在线申请即时开通)。
自 2020 年 1 月 6 日起,中国贸促会全面扩大电子原产地证书签发和自主打印服务范围,范围涵盖除哥斯达黎加优惠原产地证以外的各类原产地证书。疫情期间,针对哥斯达黎加优惠原产地证和目前暂不能打印印章和签字的东盟优惠原产地证,可联系我会打印并办理快递邮寄服务,其余原产地证企业可自主打印。
二、国际商事证明、ATA
单证册和代办领事认证等业务申办
企业可以通过我会的出证认证群、电话等方式与我会窗口人员联系办理国际商事证明、ATA
单证册、代办领事认证等业务,最大限度减少办证大厅人员流动数量、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若办理国际商事证明,请把资料寄给高新窗口;若办理ATA
单证册,请把资料寄给北郊窗口。代办领事认证,两边窗口均可收件。我们在办理完成后将把资料快递至企业。北郊联系:刘毛毛18591786227;高新联系:刘晨佼13319250607。
三、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出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服务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事实范围,为减轻疫情对我市企业国际贸易的影响,帮助企业减免延期履约或不能履约的违约责任,我会为企业提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实性证明服务,办理该事实性证明,企业需自主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机构出具的公告/证明;
2.海陆空相关的延运、延飞、取消等通知/证明;
3.出口货物买卖合同、货物订舱协议、货运代理协议、报关单等;
4.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四、疫情期间联系电话
综合协调:高珊13720580881
出证认证:刘晨佼13319250607
特此通知。
附件: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企业申请表
西安市贸促会
2020年2月3日